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位选聘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位选聘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1022-FW02-F
项目名称: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位选聘项目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已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8日 至 2022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7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开标室(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3号楼一楼,东门进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位选聘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221022-FW02-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位选聘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招标人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位选聘项目。
2.2 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 招标范围: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市国资委要求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规定,为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提升人员安全保障,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全体员工参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和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4 服务期限:1年。
2.5 项目地点: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2.6 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2.7 预算金额:***万元。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经营保险业务的专业机构或其分支机构(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在人员、设备、资金、专业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3.2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22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5 投标人须提供企业2022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
3.6 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投标人参加政府活动中须信用信息记录良好,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鲜章)的信用良好承诺书。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原件以便备查,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0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发送至79873047@qq.com邮箱,(邮件标注项目名称、联系方式,报名联系人:刘工,联系方式:0431-85******)如投标人报名资料不完整,代理机构要在确认收到资料后24小时内在邮箱里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等内容,逾期不再受理)。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报名成功的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打印后由法人或者被授权人线下手动填写,然后将电子版清晰可辨的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纸质版“招标文件获取登记表”及完整版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资料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硅谷大街硅谷商务510室,收件人:荣工,联系方式:0431-85******人工转812)。
持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 营业执照;
- 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体现项目名称)、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4)企业2022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5)企业2022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
(6)信用良好承诺书。
4.2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文件费收款人全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42******09000018307;开户行:工行长春新区支行)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7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开标室(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3号楼一楼,东门进入);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鹍
电 话:0431-84******
招标代理机构: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荣俊娜、孙秋月
电话:0431-85******人工转812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
联系方式:张鹍0431-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街3355号硅谷商务五楼
联系方式:荣俊娜、孙秋月0431-85******人工转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荣俊娜、孙秋月
电 话: 0431-85******-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