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协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栈头炮台景区及周边道路改造建设工程二期的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2-10-28 02:18:19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XLCG(YH)-2022-045
  • 浙江省
  • 行政机关
  • 浙江协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
  • 胡宇晓
  • 预算***万元
  • 玉环市干江镇人民政府
  • 1370****522 0576-87******

 受采购人委托,浙江协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就上栈头炮台景区及周边道路改造建设工程二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LCG(YH)-2022-045

二、招标项目概况:

标段号

项目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预算价

(元)

最高限价

(元)

工期

1

上栈头炮台景区及周边道路改造建设工程二期

详见采购文件

1

55545040

***

不超过540天(日历天)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二)本项目投标人特定条件:

1.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其他要求:(1)浙江省外企业需出具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进浙备案查询已备案;(2)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时间:

1.获取方式:网上免费下载,下载地址为http://zfcg.czt.zj.gov.cn

2.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3.地点:浙江玉环市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11楼

4.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1)报名申请表;(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4)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则不需要)及有效身份证。备注: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3407643053@qq.com)或邮寄报名资料方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事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9: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8日9:30(北京时间)。

特别提醒: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必须以邮寄送达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代表不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预留邮寄在途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浙江省玉环市公证处(投标人寄出邮件后须与浙江省玉环市公证处保持联系,查询邮件是否已及时送达至浙江省玉环市公证处。否则,因邮件漏送、错送或延期投送等原因引起的延误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投标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以邮寄方式在2022年11月18日9:30前送达响应文件参加投标。投标文件收件地址为浙江省玉环市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5号楼15层(浙江省玉环市公证处),联系人:胡宇晓,电话:0576-87******、1370****522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如因邮寄原因造成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收到响应文件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寄出邮件后须与浙江省玉环市公证处保持联系,查询邮件是否已及时送达至浙江省玉环市公证处。否则,因邮件漏送、错送或延期投送等原因引起的延误责任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形式,投标人不得派代表来现场参加开标活动,但投标人必须派授权代表远程参与开标,并保证其授权代表电话畅通。在代理机构电话通知开标结果前必须确保授权代表始终在岗,开标过程中的澄清等工作将以电话形式进行。如因投标人通信原因造成通话不畅,视同于投标人完全认可开标过程及结果。

七、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1.查询渠道: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2.截止时点:开标后评标前。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由采购组织机构在规定查询时间内打印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并归入项目档案。

4.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相关注意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在采购文件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一环节的质疑。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九、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协力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李陆明 联系电话:0576-87******

地址:浙江玉环市泰安路312号财富中心11楼

(二)采购人玉环市干江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双鸿     联系电话:1530****078

    采购人地址:玉环市干江镇育才路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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