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葫芦岛市连山区兴胜采石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兴源采石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2022-10-31 10:17:00
  • 成交公告
  • 其他采购方式
  • LNJY2022CS012
  • 辽宁省
  • 其他
  • 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颜世蛟
  • 中标***万元
  • 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
  • 1332****988

一、项目编号:LNJY2022CS012(招标文件编号:LNJY2022CS012)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连山区兴胜采石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兴源采石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金信房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文兴南路29-1号楼M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葫芦岛金信房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葫芦岛市连山区兴胜采石有限公司、葫芦岛市连山区兴源采石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服务项目      因采矿权挂牌出售而涉及的连山区兴胜、兴源采石有限公司采石场的资产补偿额度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因采矿权挂牌出售而涉及的固定资产、林木资产及林地使用权进行评估。      1.现场查勘,资料收集、出具评估报告初稿、完成具有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等采购人委托的与项目相关的咨询类工作。
2.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3.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应及时调整评估工作中的评估内容及工作手段。  
   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10日内出具评估报告      按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规范、标准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会莲、谢菲、刘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服务费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收取招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177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葫芦岛市自然资源局连山分局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        

联系方式:颜世蛟、1332****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金悦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团结路11号金融中心A座24层05单元            

联系方式:杨情情、024-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颜世蛟

电 话:  1332****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