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长春市污水处理厂资产盘活PPP全过程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

2022-11-24 02:05: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JM-2022-11-16845
  • 吉林省
  • 行政机关
  • 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张永刚
  • 预算***万元
  •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0431-88******
<div class="vF_detail_content"> <blockquote> <p>项目概况</p> <p>长春市污水处理厂资产盘活PPP全过程咨询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p> </blockquote> <p><strong>一、项目基本情况</strong></p> <p>项目编号:JM-2022-11-16845</p> <p>项目名称:长春市污水处理厂资产盘活PPP全过程咨询服务</p> <p>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p> <p>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p> <p>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p> <p>采购需求:</p><p>本项目为污水处理厂盘活项目,主要资产包括长春市区域内的污水处理厂,预计盘活污水处理厂的账面价值约为30亿元</p> <p>合同履行期限:完成社会资本采购(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p> <p>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p> <p><strong>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strong></p> <p>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p> <p>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p><p>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p> <p>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资格的法人,具有合法且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3.2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12月31日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7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3.3信誉要求: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p> <p><strong>三、获取采购文件</strong></p> <p>时间:2022年11月25日  至 2022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p> <p>地点:网上</p> <p>方式:将所需资料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Jlzhzb11@163.com)进行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如因获取磋商文件单位未及时确认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获取磋商文件单位自行承担。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财库【2020】46号文件);3、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在职社保证明。以上材料按顺序加盖公章扫描成一份PDF格式报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材料要清晰可辨且注明授权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p> <p>售价:¥500.0 元(人民币)</p> <p><strong>四、响应文件提交</strong></p> <p>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p> <p>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第二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p> <p><strong>五、开启</strong></p> <p>时间:2022年12月06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p> <p>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第二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p> <p><strong>六、公告期限</strong></p> <p>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p> <p><strong>七、其他补充事宜</strong></p> <p></p><h2 style="margin-bottom:15.6000pt;">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h2><p>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p><p></p> <p><strong>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strong></p> <p>1.采购人信息</p> <p>名 称: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p> <p>地址:长春市南环城路3066号        </p> <p>联系方式:0431-88******      </p> <p>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p> <p>名 称:吉林省中惠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p> <p>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新里中央公馆B区1723室            </p> <p>联系方式:张永刚、李坤1739****613            </p> <p>3.项目联系方式</p> <p>项目联系人:张永刚、李坤</p> <p>电 话:  1739****613</p>  <p></p>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