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江苏弘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运河路21号1幢3楼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苏世SSCS-2022-047
项目名称:江苏弘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安保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保安人员5人,24小时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对所有企业,但中小企业可享受价格分10%的加分。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小企业在评审时享受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为服务业,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3)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与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同比例扣除的优惠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5)根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19]19号》的政府采购政策。
(6)按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有效《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文件格式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持镇江地区以外的《保安服务 许可证》的供应商投标时须承诺提供服务时,提供在镇江市公安局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8日 至 2022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运河路21号1幢3楼301室)。
方式:供应商可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通过邮箱报名的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3******26@qq.com,并电话(0511-88******)通知代理公司。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弘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丹阳市丹北镇胡高路)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弘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丹阳市丹北镇胡高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
供应商可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通过邮箱报名的可将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3******26@qq.com,并电话(0511-88******)通知代理公司。
二、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注:(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并邮寄到达江苏弘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丹阳市丹北镇胡高路)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评标时,投标人不现场参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弘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丹阳市丹北镇胡高路江苏弘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薛工 1586****0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镇江市运河路21号1幢三楼
联系方式:梁工 0511-88****** 1****901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电 话: 05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