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江新区]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临床楼、医技楼、康复楼、创新创业楼建设项目检测【信息时间:2022-11-25】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临床楼、医技楼、康复楼、创新创业楼建设项目检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赣蓉招字〔2022〕第037号一、招标项目概况1、招标人:

2022-11-25 12:00: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赣蓉招字〔2022〕第037号
  • 江西省
  • 教育系统
  • 谢哲
  • 预算***万元
  •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 1887****917

[蓉江新区]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临床楼、医技楼、康复楼、创新创业楼建设项目检测

  • 【信息时间: 2022-11-25】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临床楼、医技楼、康复楼、创新创业楼建设项目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蓉招字〔2022〕第037号

  一、招标项目概况

  1、招 标 人: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项目名称: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临床楼、医技楼、康复楼、创新创业楼建设项目检测招标

  3、工程地址:赣州蓉江新区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校园内

4、项目规模:项目建设总用地面积约24245.1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2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0287.99㎡;本工程总投资额约***万元,检测费约111.61万元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资金来源: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单位自筹

  7、检测工期:按招标人要求进场检测,现场检测工作完成后七天内提交检测报告;

  8、招标范围: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临床楼、医技楼、康复楼、创新创业楼建设项目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桩基低应变检测、桩基取芯检测、桩基静载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人防,防雷检测,装配式检测等);

9、质量要求:按设计的施工图纸、已完工的工程内容及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进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出具国家及江西省地方相关部门认可的检测报告,所有检测工作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  

二、对投标人要求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及见证取样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材料及制品检测);(2)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认定(CMA)证书,资质认定证书上的检测能力应至少包含本次招标范围的检测工作内容,若检测工作内容未包含人防、防雷检测、装配式检测项,经招标人同意,可委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的机构进行检测。

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

4.拟派从事本工程检测任务的检测人员情况表(拟派检测人员不少于5人,并提供检测人员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

注:拟派的检测人员中须具有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岗位证书

5.外省来赣的单位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检测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材料加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要求:

(1)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15天内确保根据赣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纳入赣州市检测管理信息系统管理,确保所有设备、软件等与监管系统平台互联互通,否则招标人有权重新开标或重新招标,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中标检测单位必须在中标公示之日起15天内在赣州市中心城区(章贡区、开发区、蓉江新区、南康区、赣县区)依照法律、法规设立满足本项目所有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根据工程进度开展各项检测工作,并及时出具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若因中标检测单位未及时办理相关合法手续无法开展检测工作导致施工进度延误的,每延误一天罚款3000元,延误超过五天以上(不含五天)或者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未按要求设立的,招标人有权重新开标或重新招标。检测单位设立的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必须符合国家认监委《关于实施的若干意见》(国认实〔2015〕49号)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51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第五条:赣州市域外检测机构在我市设置试验室的,不得超出所设试验室的检验检测的能力范围承揽检测业务;不得借用机构本部的计量或资质进入赣州从事超过赣州设立试验室计量检测范围承接业务;也不可借用机构本部资质出具检测报告。若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有更新的,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三、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且有意参加本工程检测投标的检测企业,请自行前往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四、其他 

    1、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2、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发布。 

  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单位:          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法定代表人:              杨明福              

办公地址:     章贡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      

   人:               谢哲                      

联系电话:         1887****917              

 

招标代理机构:   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侯佳宁                       

邮政编码:                  341000                

办公地址:      赣州市长征大道31号商会大厦12楼        

人:      刘姿熳     联系电话:   1837****663   

 

监督单位:赣州蓉江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797-8******             

                                        2022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