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包头交警微信公众号开发和运维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包头交警微信公众号开发和运维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TZCS-C-F-220312-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包头交警微信公众号开发和运维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11-28 14:30:00,更正为:2022-12-01 14:3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2-11-28 14:30:00,更正为:2022-12-01 14:30:00。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辖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3楼第八开标室,更正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辖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3楼第七开标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8号
联系方式: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
联系方式:1864****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丽沙
电话:1864****021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28日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包头交警微信公众号开发和运维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包头交警微信公众号开发和运维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8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TZCS-C-F-220312-1
项目名称:包头交警微信公众号开发和运维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包头交警微信公众号开发和运维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包头交警微信公众号开发和运维采购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90个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包头交警微信公众号开发和运维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17日 至 2022年11月2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线获取。获取采购文件时,需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按照“执行交易→应标→项目应标→未参与项目”步骤,填写联系人相关信息确认参与后,即为成功“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11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11月28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市辖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公共资源交易大厅3楼第八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18号
联系方式: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
联系方式:1864****0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丽沙
电 话:1864****021
内蒙古和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