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委托第三方进行林长制检查评估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2-11-28 12:00: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XJZZ2022053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周剑峰
  • 预算***万元
  •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 0994-2336094

    项目概况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委托第三方进行林长制检查评估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ZZ2022053 

    项目名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委托第三方进行林长制检查评估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委托第三方进行林长制检查评估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落实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土绿化、资源保护管理、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草原灾害防控、林果业提质增效、林长制实施运行情况等。(详见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生效后至评估工作结束。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产品及服务能力,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营范围需包含相关服务内容);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项目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8日2022年12月0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元): 20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8日 16:00(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2月08日 16:00 (北京时间)

    地点: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1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昌吉回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昌吉市北京北路16号

联系方式:0994-233609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正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华东实业12-1室

联系方式:0994-2******、1899****8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剑峰

电 话:0994-2******、1899****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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