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信用评价升级系统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信用评价升级系统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ZB-FW-2022-096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信用评价升级系统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信用评价升级系统项目咨询设计服务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提出本期建设内容和相关方案设想,包括项目概述,项目建设单位概况,需求分析和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总体建设方案,本期项目建设方案,项目招标方案,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和卫生,节能分析,项目组织机构和人员培训,项目实施进度,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效益与评价指标分析,项目风险与风险管理等。
备注: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信用评价升级系统项目网络安全等级保护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依据网络安全相关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信息系统定级、协助备案(2)信息安全等级测评(3)第三方软件检测服务。
备注: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信用评价升级系统项目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依据网络安全相关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密码技术应用测评、2.密钥管理测评、3.安全管理测评、4.密码应用安全评估报告、5.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分析总结报告。
备注: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信用评价升级系统项目监理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本项目所涉及全过程的详细方案设计、采购、实施和验收全过程监理。
备注:
标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信用评价升级系统项目审计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项目所涉及的采购审计、合同签订、项目建设全过程审计和决算审计,重点关注项目建设的各风险点和与造价相关的各个环节,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2、3,项目建成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标项 5,至所审计对象竣工验收。;标项 4,至所监理对象竣工验收。;标项 1,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完成咨询设计文件编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4、5】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凡拟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上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期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9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2710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2月09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乌鲁木齐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2710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污染物监控与信息中心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西路215号高层
联系方式:0991-41654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高新街217号盈科广场A座2702室
联系方式:1869****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希豪
电 话:1869****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