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瓦房店市委瓦房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联合办公大厅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中共瓦房店市委瓦房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联合办公大厅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瓦房店市芳园小区芳园路E-339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MP2022-11-04
项目名称:中共瓦房店市委瓦房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联合办公大厅维修改造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中共瓦房店市委瓦房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联合办公大厅维修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2)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负责的在建工程,且无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30日 至 2022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瓦房店市芳园小区芳园路E-339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沐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13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沐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申请现场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以下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瓦房店市委瓦房店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地址:瓦房店市世纪广场1-1号
联系方式:0411- 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沐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瓦房店市芳园小区芳园路E-339
联系方式:于工 1313****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电 话: 1313****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