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温材料(第三次)网上询价公告

2019-06-11 04:45:00
  • 询价公告
  • 询价
  • 行政机关
  • 02******275
\n
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对 降温材料(第三次) 项目采用网上询价 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元)
  • 包1(商品种数:1)
  • 包合计:*** 元
采购目录/配置要求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采购目录:
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
配置要求:
1、监室用冰砖;2、重量:25公斤/块;3、温度:低于-10摄氏度;4、需相应数量配备冰砖专用运输箱,用于监室转运
1、监室用冰砖;2、重量:25公斤/块;3、温度:低于-10摄氏度;4、需相应数量配备冰砖专用运输箱,用于监室转运
¥26.00 13194(件) ¥***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 “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的有效供应商。)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报价时间
  • 报价开始时间:
    2019-06-14 09:00:00(北京)
  • 报价截止时间:
    2019-06-14 10:00:00(北京)
四、保证金
  • 请在报价开始前向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保证金¥6,800.00元整。
  • 开户行:
    中国银行重庆鸿恩寺支行
  • 账户名:
    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账?号:
    1088 3497 4081
  • 注:请按要求向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缴纳保证金,否则报价无效!
五、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是
  • 文件上传说明:

    1、技术条款差异表(对技术条款逐项应答并描述差异,格式自拟);

    2、商务条款差异表 (对商务条款逐项应答并描述差异,格式自拟);

    3、需上传保证金缴纳证明。

六、商务条款
  • (一)交货时间:
    采购人提出发货要求后,18小时内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二)交货地点:
    南岸区迎龙镇油榨沟南岸区看守所
  • (三)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装卸费、卸货点至各监室搬运费、安装费、保险费、税费等所有费用。

  • (四)付款方式:

    供应商全部履约完成后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一次性支付

  • (五)验货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经采购人或其指定验收单位清点品名、规格、数量;检查外观,作出验收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用户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设备品种、规格、数量、技术参数以及商品品牌、生产厂家等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4、产品在安装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5、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合同签订前,采购人有权至成交供应商生产场地进行现场考察,如成交供应商不具备生产能力,则取消其成交资格。


  • (六)结算方式:

    按实际供货数量据实结算。即供应商每次送货后经采购人清点确认供应数量并签证,结算价=供应商报价单价*经采购人签证的供货数量总和。

七、其它要求
  •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平台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预成交供应商,最终结果由采购人自行确定。
  • (二)质疑和投诉:

    1、质疑内容、时限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机构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答复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处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2)采购人、采购机构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两个日历日内,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

    (3)质疑答复方式

    采购人通过补遗方式对质疑进行答复。

    3、投诉

    (1)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2)在提出投诉时,应附送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书及证明材料为外文的,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中文与外文意思不一致的,以中文为准。

    (3)在确定受理投诉后,财政部门自受理投诉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做出处理决定,并将投诉处理决定书送达投诉人、被投诉人和其他与投诉处理决定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相关当事人,同时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公告投诉处理决定书。

  • (三)其他:

    1、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5000元整。

    2、供应商须承诺:采购人实际采购数量发生变更,成交单价不变。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和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
    杨老师
  • 联系电话:
    02******275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
  • 联系人:
    唐警官
  • 联系电话:
    02******223
\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