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
项目编号:HLDJC19012-GZ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宝纯
项目联系电话:0429-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10号
联系方式:朱红 0429-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鹏飞 0429-3******
代理机构地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16-21号楼R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国家税务总局葫芦岛市税务局附属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包括外墙修缮、内墙粉刷、更换门窗、地面维修、更换天棚、给排水系统维修改造、卫生间洁具更换、电气系统维修改造、灯具更换、网络重新布线、监控系统维修改造、供暖系统维修改造、空调系统维修改造、消防系统维修改造、电梯更换。根据项目特点及情况划分为两个标段,分别为:一标段装饰装修工程,二标段空调工程。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6月12日至2019年06月18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市场后身博洋培训学校旁)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投标人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B证、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6)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社会保险证明或经备案的劳动合同书。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等: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0日下午02时00分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0日下午02时00分
开标地点:于珍会馆(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196号)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不允许施工单位资质挂靠、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 (5)投标人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企业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考核合格证。二标段资质要求:投标企业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12日 08:30 至 2019年06月1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嘉诚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市场后身博洋培训学校旁)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携带相关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在现场获取招标文件,携带资料如下:(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证书(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安全考核B证、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5)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书;(6)授权委托人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及社会保险证明或经备案的劳动合同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于珍会馆(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19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设定的最高限价:一标段装饰装修工程300万元(其中含消防工程 6.5万元,升降货梯8 万元,饮用水净化处理和软化处理 15万);二标段空调工程55万元(其中含厨房排烟系统9.9万)
2.本公告期限:招标公告发布不少于5个工作日;
3.投标保证金:一标段6万元,二标段1.1万元;
4.工期:2019年11月15日前完工;
5.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
6.其它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内描述。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税务局系统政府采购管理办法》。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