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扎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关于尖扎县2018年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及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造林补贴试点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11 0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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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沁泽公招(货物)20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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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机关
  • 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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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招标项目编号:  青海沁泽公招(货物)2019-05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青海沁泽公招(货物)2019-05 尖扎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关于尖扎县2018年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及林业生态恢复保护资金造林补贴试点项目(二次) 5 8105000 元 苗木类 详见招标文件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供应商须提供合格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6、项目所需苗木需具备产地检疫合格证; 7、该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可报多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8、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6-12 至 2019-06-18 

上午: 09:00-12:00 

下午: 14:30-17: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文汇路文汇园三号楼二单元2021室 

3.标书售价(元): 6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7-09 10:00:00 

七、    投标地址: 黄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    开标时间: 2019-07-09 10:00:00 

九、    开标地址: 黄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标段一 33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营业部 5582 0188 0000 3253 2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2 标段二 23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营业部 5582 0188 0000 3253 2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3 标段三 39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营业部 5582 0188 0000 3253 2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4 标段四 40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营业部 5582 0188 0000 3253 2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5 标段五 24000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营业部 5582 0188 0000 3253 2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其他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马女士 电话:0971-6******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青海沁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马女士 

联系电话: 0971-6****** 

传真:  

地址: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宁市城西区文汇路文汇园三号楼二单元2021室 

2、采购人名称: 尖扎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 

联系人: 何老师 

联系电话: 0973-8******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尖扎县财政局 

联系人: 黄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973-8******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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