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政水环境有限公司2019年度乙酸钠溶液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厦门市政水环境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度乙酸钠溶液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度乙酸钠溶液采购
项目编号:2019-THXM04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项目联系电话:0592-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政水环境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湖四路54号
联系方式:连工:059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0592-5******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9年度乙酸钠溶液采购,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与投标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合法有效的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场地,并愿意接受采购方考察和监督的书面声明。3、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商(生产厂商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若为分公司、办事处授权的属无效投标)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或经销代理证明材料(投标人为投标货物的生产厂商除外)。4、投标产品生产厂商年供货能力应大于200吨(需提供由生产厂商所在地的政府部门出具的乙酸钠年产量大于200吨的证明材料)5、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并提供被授权代表身份证的有效复印件。6、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指投标人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投标人投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据。7、投标供应商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否决。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人提供自2016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在采购人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无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中标以及其他违背诚信行为的承诺书。说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检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证明文件,并提供原件备查。若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特定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的,将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投标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11日 08:30 至 2019年06月1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1118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里区高崎南五路222号之三(航空商务广场)2号楼11层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开户名:厦门天和项目管理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思明支行
账 号:41******1920****486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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