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补充公告

2019-06-11 03:12: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安徽省
  • 行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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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投标人:

因考虑项目实际需求,现对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建设项目(LACGZX-F2019082)磋商文件中有关要求做如下补充更正:

供应商须提供一式柒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陆份副本),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内容应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磋商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六安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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