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哈尔滨支队机动大队、保障大队营房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2019-06-11 12:03: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HC-HFGC20190045
  • 黑龙江省
  • 行政机关
  • 崔女士
  • 预算***万元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哈尔滨支队
  • 0451-84****** 045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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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哈尔滨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哈尔滨支队机动大队、保障大队营房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哈尔滨支队机动大队、保障大队营房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HC-HFGC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哈尔滨支队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98号

联系方式:李先生 0451-8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崔女士

代理机构地址: 0451-8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哈尔滨支队机动大队、保障大队营房改造工程

二、项目编号:HC-HFGC20******

三、招标内容:机动大队、保障大队营房改造工程(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施工内容

四、资金来源:上级拨付资金(384万元)

五、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90天内

六、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工农大街98号

      七、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施工员(工长)1人、质量员(质量检查员)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质量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外省市、企业应提供相对应的证书)以及二代身份证,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二代身份证。4.项目班子成员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近6个月社保证明(企业需提供人社app用户名和密码或电子锁等,以便核实)。5.投标人须提供1份以上,近3年与本项目相类似业绩(以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备案的施工合同、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缺一不可)。6. 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8.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活动,近3年(2016年6月起至投标截止)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一般失信行为除外),严禁参加本项目。核查路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10.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可同时参与“机动大队食堂维修改造工程”、“执勤三大队训练场建设”项目(3个项目不兼投、不兼中)。11.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提供材料进行核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12.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11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6室)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6)安全生产许可证;(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8)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二代身份证;(9)项目班子人员证书及二代身份证;(10)项目班子人员养老保险原件;(11)业绩证明;(12)提供近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1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的复印件须清晰、完整且加盖企业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万达写字楼40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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