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对洛阳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9-06-11 11:45:00
\n
\n
关于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对洛阳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定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4.1招标内容:本项目主要是为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提供审计服务,房屋评估服务,土地评估服务;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提供2018年1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2016年以来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在洛阳市区内有固定办公场所;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于本公司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2)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房地产评估资格,在洛阳市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
(3)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资质证书(执业范围为全国内从事土地评估业务),在洛阳市区具有固定办公场所。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8日18:00;
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2日9时30分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七室(新区开元大道与永泰街交叉口西南角洛阳市民之家)。
十二、本公告已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告。公告期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三、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以上相关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十五、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洛阳高新区政府采购代理服务工号)、电话和电子邮箱: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