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镇赉莫莫格粮食收储库铲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镇赉莫莫格粮食收储库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镇赉莫莫格粮食收储库铲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镇赉莫莫格粮食收储库铲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DJLHW-190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镇赉莫莫格粮食收储库
地址:镇赉县
联系方式:高女士 1359****2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工 0431-81******
代理机构地址: 中懋天地写字间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ZDJLHW-190007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吉林镇赉莫莫格粮食收储库铲车采购项目已由镇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编号19126” 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受采购人吉林镇赉莫莫格粮食收储库委托,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合格的供应商。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镇赉莫莫格粮食收储库铲车采购项目;
2.2采购预算:***万元;
2.3供货地点:吉林镇赉莫莫格粮食收储库(采购人指定地点);
2.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供货完毕;
2.5采购范围:铲车采购;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
3.3近三年(2016-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3.4 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3.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一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7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11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到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以上材料要求投标单位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800元/包,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5.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19年7月4日上午9:30分,接收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吉林镇赉莫莫格粮食收储库
地 址:镇赉县
联 系 人:高女士
电 话:1359****225
采购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懋天地写字间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431-81******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3近三年(2016-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4 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没有不良信用记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出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内在以上一个网站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截图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7同一品牌型号的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多家参加按一个投标人计算;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1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11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18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以上材料要求投标单位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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