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普兰店区太平街道办事处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普兰店区太平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就“大连市普兰店区太平街道办事处办公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编号:LNSHX2019-05-0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NSHX2019-05-06
项目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太平街道办事处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411-3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大连市普兰店区太平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普兰店区南山路30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主任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辽宁双旭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西路红星美凯龙5号楼3016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 0411-39******、39******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LNSHX2019-05-0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5月29日
成交日期:2019年06月10日
总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供应商:普兰店市诚信电脑商行
地址:辽宁省普兰店市中心路二段7号
成交金额:***万元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胡英、董四辉、韩金玲、张思刚、孙屏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1、办公设备采购一批(详细内容见磋商采购文件第三章);
2、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非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3、本次采购的台式计算机、笔记本电脑、激光打印机、多功能一体机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内的产品,投标人须提供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强制采购范围以内的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完成。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办公设备采购一批(详细内容见磋商响应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具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且营业执照包含相关经营范围;
2、打印机和复印机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售后服务承诺;
3、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的售后服务机构(售后服务机构为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营业执照,非外地投标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外地投标人与其售后服务机构的委托协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5、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6、截至2019年6月9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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