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宛城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项目招标公告
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企业注册时间不足的,以注册时间算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资质:
供应商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规划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供应商需做出“无行贿行为承诺”,如遇投诉举报,经查证其承诺不实,后果自负。(格式自拟,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在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CA数字证书办理请参见南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CA办理所需资料》。
6.3.3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本项目招标文件费800元/份(售后不退),潜在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在交易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由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收取并负责开据发票。
1、投标报名、招标文件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等均有时间要求,错过时间后将无法完成操作,一切后果由潜在供应商自负。
本公告同时《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9.1、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7月2日09时00分。
9.2本项目为电子评标项目,供应商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要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可在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中下载。
9.3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交易系统。逾期到达交易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本次投标。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 7月2日09时00分,南阳市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第一开标室(南阳市独山大道中段6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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