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南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发展思路和发展定位研究(KWAZ5C2019408)成交公告

2019-06-11 10:26:00
  • 成交公告
  • 单一来源
  • KWAZ5C2019408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其他
  •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 韦吉祯
  • 中标***万元
  •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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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详见公告内文的委托,就“南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发展思路和发展定位研究”项目(项目编号:KWAZ5C2******)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KWAZ5C2******

项目名称:南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发展思路和发展定位研究

项目联系人:韦吉祯 0771-2******

联系方式:韦吉祯 0771-2******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详见公告内文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内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文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内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内文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KWAZ5C2******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4月29日

成交日期:2019年06月11日

总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详见公告内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由采购代理机构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服务招标类型)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如果低于捌仟元整(¥8,000.00)的按捌仟元整(¥8,000.00)计取。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雄文、梁君、兰慧君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4月29日就南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发展思路和发展定位研究(KWAZ5C2******)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南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发展思路和发展定位研究(KWAZ5C2******)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1

南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发展思路和发展定位研究

项

1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zfcg.gxzf.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nnggzy.org.cn)

四、磋商日期:2019年6月3日

     评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青少年活动中心旁)市民中心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陈雄文(组长)、梁君、兰慧君

采购单位代表:兰慧君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华南理工大学

2.成交供应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3.成交金额:捌拾万元整(¥***.00元)

4.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成交单价(元)

1

南宁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发展思路和发展定位研究

项

1

¥***.00

 

六、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收费信息:

1、总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

2、收费标准:由采购代理机构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服务招标类型)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如果低于捌仟元整(¥8,000.00)的按捌仟元整(¥8,000.00)计取。签订合同前,成交供应商应向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一次付清代理服务费。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南宁市桂春路南一里1号市发展改革委办公楼

项目联系人:王洪元    电话:0771-5******;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项目联系人:韦吉祯 0771-2****** 传真:0771-2******

质疑电话:0771-2******

3.监督部门:南宁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电话:0771-2******

八、成交公告期限:自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内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公告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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