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开原市税务局新华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2019-06-11 09:11: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LNXXD201903008
  • 辽宁省
  • 行政机关
  • 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 刘女士
  • 预算***万元
  • 中标***万元
  • 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
  • 024-72****** 02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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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开原市税务局新华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开原市税务局新华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LNXXD2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4-7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

地址:铁岭市

联系方式:周先生024-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女士024-72******

代理机构地址: 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建筑面积:开原市2546㎡(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3)项目经理须是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5)出具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11日 08:30 至 2019年06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5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国家税务总局开原市税务局新华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公告

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开原市税务局新华路办公区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编号:LNXXD20******8)进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建筑面积:开原市2546㎡(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2、项目地点:开原市新华路79号;

3、资金来源:中财拨款; 预算金额:***元;

计划工期:7月8日-11月15日(130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定为准;

4、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5、质量标准:合格。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须是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以上(含)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出具参加本次招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起至2019年6月17日止(节假日除外,早8:30-11:00;13:30-16:00);

报名地点: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铁岭市成品粮油批发市场办公楼三楼);

参加招标的投标人在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证、专职安全员考核证、法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及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留存复印件。

四、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招标文件于2019年6月11日起至2019年6月17止(节假日除外,早8:30-11:00;13:30-16:00);在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开始发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0元/本,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柒仟元整(¥67,000.00元)

五、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7月2日10:0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报价文件及开标地点: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5楼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六、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铁岭市税务局

地      址:铁岭市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024-73******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铁岭市银州区光荣街南段

联   系   人:刘女士

联  系 电 话:024-72******

 

                      辽宁鑫信达招投标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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