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

2019-06-11 08:39: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QY-(磋商)-2019-172
  • 黑龙江省
  • 行政机关
  • 黑龙江乾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季先生
  • 预算***万元
  • 0467-2****** 04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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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乾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检察院办公楼维修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QY-(磋商)-2019-1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6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鸡西市梨树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胡女士 046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乾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季先生 0467-2******

代理机构地址: 鸡西市鸡冠区向阳办厂东委8组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提供以下网站查询截图: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网址为:http://shixin.court.gov.cn/);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网址为http://wenshu.court.gov.cn/);信用中国(查询网址为: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服务商经营范围满足本项目需求;须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6、近三年(2016年-2018年)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纪录声明。7、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相关资质,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6月20日 1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6月11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鸡西市鸡冠区向阳办厂东委8组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6月11日起至2019年06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在黑龙江乾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向阳办厂东委8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文件前需填写《获取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

磋商文件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6月20日 09:30 至 2019年06月20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鸡西市鸡冠区向阳办厂东委8组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6月20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鸡西市鸡冠区向阳办厂东委8组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67-2******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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