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店市民服务中心(含张店区档案馆)双电源进线及10KV配电安装工程更正公告
2019-06-11 08: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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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近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交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相关证明-纳税申报表);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 变更为:
供应商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交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相关证明-纳税申报表);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丽 联系方式:1865****033\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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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店市民服务中心(含张店区档案馆)双电源进线及10KV配电安装工程更正公告
一、采购人:淄博市张店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地址:张店区商场西路62号(淄博市张店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联系方式:0533-2******(淄博市张店区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和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县(区)人民西路188号汇美弘域616室 联系方式:1865****033二、采购项目名称:张店市民服务中心(含张店区档案馆)双电源进线及10KV配电安装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9******29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6月6日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供应商提供近六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交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相关证明-纳税申报表);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内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 变更为:
供应商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主要是指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交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相关证明-纳税申报表);②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丽 联系方式:1865****033\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