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香港城社区用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香港城社区用房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香港城社区用房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BJJY2019-06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德宇
项目联系电话:0431-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基隆街577号
联系方式:张丽晶0431-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孔德宇0431-82******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皓月大路406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香港城社区用房改造工程。
2.2项目预算:***元。
2.3招标范围:香港城社区土建、给排水、采暖以及电气工程的维修改造,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项目地点:长春市绿园区香港城社区。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施工及验收合格,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近三年(16年、17年、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即可)。3.5近六个月具有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和吉建办【2018】12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11日 08:30 至 2019年06月1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新航宇教育五楼招标部)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7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新航宇教育五楼招标部)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企业开户许可证(如有);(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7)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8)近六个月具有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9)外埠企业另行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须包含项目经理注册信息)。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7月0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新航宇教育六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香港城社区用房改造工程
2.1项目名称: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香港城社区用房改造工程。
2.3招标范围:香港城社区土建、给排水、采暖以及电气工程的维修改造,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5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施工及验收合格,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4近三年(16年、17年、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即可)。
3.5近六个月具有任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6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和吉建办【2018】12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7月2日9时00分,地点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4068号新航宇教育六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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