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气象局区域自动站维护保障服务成交公告

2019-06-10 06:59:00
  • 成交公告
  • 单一来源
  • sxhxy磋字[2019]036
  • 山西省
  • 行政机关
  • 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中标***万元
  • 晋中市气象局
  • 03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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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中市气象局 的委托,就“区域自动站维护保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xhxy磋字[2019]036)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xhxy磋字[2019]036

项目名称:区域自动站维护保障服务

项目联系人:牛女士

联系方式:03******046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晋中市气象局

采购单位地址:晋中市榆次区迎宾东街5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4-3******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442锦华大厦7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宁女士 电话:(0354)2******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sxhxy磋字[2019]036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5月26日

成交日期:2019年06月06日

总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序号

成交单位

成交金额(元)

地址

1

山西凯迈云气象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

太原市万柏林区万象城2幢2单元2903号房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7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支付标准50万以下按成交金额的1.8%收取,按阶梯法进行结算,个位及个位以后数位均需进到十位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郝鹏飞、邢秋生、李文辉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晋中市11个县市区所辖单要素、四要素、六要素区域站、山洪站、骨干站定期检查保养、预防性维护、排除故障、故障部件更换、GPRS卡通信费及提供相应技术咨询,交流和培训等服务。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七、其它补充事宜

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中市气象局委托,于2019年6月6日组织了晋中市气象局区域自动站维护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sxhxy磋字[2019]036,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经过客观公正的评定,形成了集体评定意见,现将结果公告如下:

    1.采购单位名称:晋中市气象局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迎宾东街555号

    2.代理机构名称: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中市榆次区文苑街442号锦华大厦7层

    3.主要采购内容:共1包:晋中市11个县市区所辖单要素、四要素、六要素区域站、山洪站、骨干站定期检查保养、预防性维护、排除故障、故障部件更换、GPRS卡通信费及提供相应技术咨询,交流和培训等服务。

    4.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5月26日

    5.磋商时间:2019年6月6日09时00分

    6.成交结果:

序号

成交单位

成交金额(元)

地址

1

山西凯迈云气象设备服务有限公司

***

太原市万柏林区万象城2幢2单元2903号房

 

    标的情况:山西凯迈云气象设备服务有限公司承诺:

    (1)区域站维护保障1年;

    (2)设置了7*24小时专门的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电话:400-0351-691,7*24小时有专门的资深技术工程师为客户解答疑难问题,提供及时咨询诊断,能够在最短时间内准确判断出问题所在,并提供有效可行的解决方案;

    (3)我们承诺用户在其购买产品及服务的有效期里提供现场服务。无论是通过网站、响应电话,还是联络技术支持工程师,一旦接到用户的报修请求,我们的资深工程师会根据用户故障情况做出故障问题的初步判断并提供相应解决方案,安排工程师到采购方设备故障现场维修;

    (4)在合同年度内进行三次定期巡检服务,巡检时间为每四个月一次。在灾害性天气或特殊天气出现后,对可能出现的易损件可随时进行巡检。

    7.磋商小组名单:郝鹏飞、邢秋生、李文辉。

    8.采购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354-3******

    9.采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山西汇鑫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宁女士

    联系电话:0354-2******邮箱地址:qxxlhxy1698@163.com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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