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厦公采〔2019〕QY18201号关于GW2019-QY182特房?芙蓉书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补充通知

2019-06-10 06:36: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GW2019-QY182
  • 行政机关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 厦门特房嘉信房地产有限公司
  • 12159922 2279329 20190528 0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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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特房?芙蓉书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项目编号:GW2019-QY182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05月2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9年06月10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9-QY182-特房?芙蓉书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905/t20190528_12159922.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各拟投标人:

对GW2019- QY182特房•芙蓉书院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补充通知如下:

1、招标文件商务因素评分条款中的2-1 “②根据投标电梯品牌在2015年以来“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首选供应商”电梯类“品牌首选率”进行评分,首选率最高5分,首选率第二3分,首选率第三得1分,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修改为“②投标电梯制造商的外资控股≥75%的得4分。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2、删除招标文件商务因素评分条款中的2-1“⑤投标电梯制造商获得全国质量奖得5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证明文件,否则不得分)。”后续条款序号相应调整。

3、商务因素2-1项满分分值由“40分”调整为“34分”。

4、招标文件商务因素评分条款中的2-3 “4.质保期(免费)比招标要求每多一个月2分,本项满分为18分。(满足招标要求的不得分)。”修改为“4.质保期(免费)比招标要求每多一个季度4分,本项满分为24分。(仅满足招标要求的不得分)。”

5、商务因素2-3项满分分值由“50分”调整为“56分”。

6、本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延期至2019年6月17日下午18:00时,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延期至2019年6月25日下午15:30时。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厦门特房嘉信房地产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5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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