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平乐县东管、巴江六七队、刘家水库移民道路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6-10 06:11: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GLZC2019-C2-16001-GXGS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韦艳华
  • 预算***万元
  • 中标***万元
  • 0773-7****** 07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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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乐县东管、巴江六七队、刘家水库移民道路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乐县东管、巴江六七队、刘家水库移民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GLZC2019-C2-16001-GXGS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艳华

项目联系电话:077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采购单位地址:平乐镇安良街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仙友 联系电话:077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艳华 0773-7******

代理机构地址: 荔浦市荔城镇兴发巷112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见公告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见公告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06月21日 10: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06月11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86-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复印件购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备注:已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磋商人不等于符合本次磋商的磋商人资格)。

磋商文件售价:25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6月21日 09:30 至 2019年06月21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86-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6月21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86-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平乐县东管、巴江六七队、刘家水库移民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GLZC2019-C2-16001-GXGS)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对平乐县东管、巴江六七队、刘家水库移民道路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磋商单位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乐县东管、巴江六七队、刘家水库移民道路建设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9-C2-16001-GXGS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平乐县东管、巴江六七队、刘家水库移民道路建设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四、上限控制价:人民币贰佰壹拾玖万肆仟壹佰叁拾捌元贰角壹分(¥***.21元)(其中:东管水库移民生产道路硬化建设工程预算控制价为¥1******.90元;巴江六、七队水库移民村屯道路硬化工程预算控制价为¥505795.19;刘家水库移民村屯道路硬化工程预算控制价为¥***.12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六、磋商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按规定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报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进行备案,且信用评价等级不低于C级,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合法磋商单位。

2、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二级执业注册建造师证(公路工程专业)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男性年龄60岁以下,女性年龄55岁以下;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磋商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磋商单位,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磋商单位可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磋商单位主体信用记录,同时须在响应文件中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如实报告磋商小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磋商单位竞标。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7日止(工作日)9:00至12:00,15:00至17:00;

2、发售地点: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86-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售价: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不含图纸等参考材料)每本售价人民币25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不办理邮寄。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复印件购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备注:已购买磋商采购文件的磋商人不等于符合本次磋商的磋商人资格)。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人民币贰万叁仟元整(¥23000.00)(须足额交纳,否则投标无效)。

保证金交纳方式: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保证金从投标人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转出并到达以下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专用账号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广西荔浦农村合作银行荔柳分理处

342812010108006973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磋商单位应于2019年6月21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86-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2、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上午09时30分至10时00分。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2019年6月21日北京时间10时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单位磋商时间,地点: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荔浦市荔城镇荔柳路86-96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人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底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lipu.guilin.gov.cn:8051/(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平乐县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人:王仙友    联系电话:0773-7******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韦艳华   联系电话:0773-7******

3.监督部门:平乐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7******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高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0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艳华

项目联系电话:0773-7******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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