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2019-2021年度邕宁区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价100万以下(不含100万元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编号:YNZC2019-G3-90001-JGJD)质疑答复函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南宁市邕宁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2021年度邕宁区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元以下(不含***万元)定点服务单位采购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2021年度邕宁区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元以下(不含***万元)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项目编号:YNZC2019-G3-9***1-JGJ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黄明丽
项目联系电话: 0771-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邕宁区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邕宁区红星路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霞 ;联系电话:077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黄明丽 ;联系电话:0771-2******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2019-2021年度邕宁区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价***万以下(不含***万元定点服务单位采购)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质疑人:重庆建新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酉阳县板溪镇金园大道58号A-568地块(重庆桃花源经济园区)
我公司于2019年6月4日收到你公司交来的(快递送达)关于2019-2021年度邕宁区政府投资工程施工监理服务单项合同估价***万以下(不含***万元定点服务单位采购)(项目编号:YNZC2019-G3-9***1-JGJD)项目对投标结果的质疑书, 针对你公司提交的问题,我们进行了认真核实,现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贵公司质疑事项:本项目在招标文件中第“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前附
表”的“第三条”写明为“投标报价及费用: 1、本项目投标应以下浮系数报价,按《桂价费[2007]159号》文收费标准(不考虑专业系数、复杂系数和调整系数)。”经我公司查询,《桂价费【2007】159号》文中“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第五条写明了“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1、在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写明本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2、本项目为政府投资工程,按要求应理解为实行政府指导价。
3、在投标活动中,很多单位的报价违背了《桂价费【2007】159号》文中规定的20%。我公司对其投标结果存异议。
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299号)的规定,监理服务费已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按《桂价费[2007]159号》文收费标准(不考虑专业系数、复杂系数和调整系数)”指的是监理费价格计算方法按《桂价费[2007]159号》文收费标准(不考虑专业系数、复杂系数和调整系数)和招标文件中的其他收费规定。具体下浮系数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中第三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点及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中“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2019年5月16日前(公告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的规定,应在2019年5月16日前提出。
二、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评审结论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贵公司所提出的质疑事项均不成立。感谢贵公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贵公司如对本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投诉。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0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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