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公交信息化系统建设(二期)工程采购项目一包变更公告

2019-06-10 05:50:00
  • 澄清/更正
  • 其他采购方式
  • SZCG2019143)做出如下澄清答疑:
  • 行政机关
\n

关于宿州公交信息化系统建设(二期)工程采购项目

一包答疑回复

项目编号:SZCG2019143

各位潜在供应商:

现对宿州公交信息化系统建设(二期)工程采购项目一包(项目编号:SZCG2019143)做出如下澄清答疑:

1、问:评分办法中投标人综合实力、投标人认证证书及投标人信誉及荣誉中所设置的评分条件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评分条件如“1、投标人需拥有公有云或公共云平台证书;2、投标人需拥有ITSS云计算服务能力评估-公有云或公共云证书;3、投标人需拥有ITSS云计算服务能力评估-专有云或私有云证书;4、投标人需通过可信云服务论证;5、投标人需拥有ISO 27017云服务安全控制认证、ISO27018云服务个人隐私保护认证、CSA STAR云安全国际认证证书6、投标人需拥有国密算法的云密码应用平台牌照;7、投标人需获得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共享平台技术组成单位证书”等。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依据如下:在本招标文件第22页中有关于“基于多租户的云计算服务 - 支持大数据量的并发计算”要求,充分考虑了专业性和技术性,此部分招标要求是针对投标人或所选择的云平台厂商的,不是仅仅对投标人的要求,国内有多家符合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云平台厂商,满足国家招标法相关要求。

2、问:评标办法中项目团队一栏出现的工信部及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一些证书已于2014年取消评定,以此用来作为评分条款是否合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依据如下:根据政府相关文件通知,目前取消的是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认定,并未有取消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的政策文件。在出现公认的更好更公正的评判办法前,该类证书仍能客观反映出相关人员的项目管理能力。

3、问:评标办法中投标人信誉及荣誉一栏中出现的第1、2、3、

4条的评分条件要求是否符合宿州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要求。

回复:按招标文件执行。依据如下: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文件负面清单中明确指出“参考性禁止将行业协会、商会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作为资格条件”和“强制性禁止将行政区域的奖项、证书作为评分条件”,这其中并未明确指出“强制性制止将行业协会、商会、等非政府组织或行政区域颁发的证书、奖项作为评分条件”,另外,本项目中评标办法的荣誉证书一栏出现的第1、2、3、4条严格注明要求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部门颁发的相关证书,并非为行业协会、商会、等非政府组织或行政区域颁发的证书。

4、问:在采购清单中,智能调度大屏尺寸未明确请确定。

回复:智能调度大屏尺寸面积为16平方米。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采购人名称)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名称)

2019 年 6 月 10 日

\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