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保亭县检察院劳务派遣项目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6-10 05:01: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行政机关
  • 刘工
  • 预算***万元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 0898-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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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保亭县检察院劳务派遣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 保亭县检察院劳务派遣项目采购

2、项目编号: HNSM-CG-2019007

3、采购预算:***万元

4、用途:工作需要。

5、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019年至今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记录和社保缴纳记录凭证复印件);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6、供应商必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发售标书时间:2019年06月10日至2019年06月17 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公告期限:2019年 06  月  10  日—2019年 06  月  17  日。

3、发售标书地点:海口市国贸大道24号海涯国际大厦11楼11H室;

4、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文件售后概不退);

5、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持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注:以上资料验原件并提供完整一套复印件留存招标代理公司,且必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1日09:00时(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层(海南省招投标协会  1 号开标室)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5、在开标时提交电子版、纸质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的递交: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密封,随纸质版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五、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本项目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为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联系人: 朱小姐

联系电话:0898-83******

2、代理机构名称:海南三铭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点:海口市龙华区国贸路24号海涯国际大厦第11层11H房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 08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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