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通勤交通路况数据和数据存储计算云模块项目单一来源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通勤交通路况数据和数据存储计算云模块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通勤交通路况数据和数据存储计算云模块项目
项目编号:XHTC-FW-2019-046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际阳
项目联系电话:010-6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十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黄工 010-5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际阳 010-6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09室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1、城市交通路况数据和电子地图数据集:
提供用于城市通勤交通特征分析的城市路况数据和配套的地图数据;用于路况数据采集的浮动车必须具备统一的采集标准、数据标准,确保各城市间的可比性;累计提供不少于35个城市的全市域的路况和配套地图数据。路况数据需提供小于5分钟时间粒度的全日路况,每个城市需提供至少一周的连续路况数据。配套地图数据需提供与路况数据各道路ID均能一一对应的地图数据,数据以shp格式(或其他ArcGIS兼容格式)或mif格式(或其他MapInfo兼容格式)提供。
- 数据存储和基础处理云模块:
提供针对交通或空间数据优化的既有的成熟云产品,提供包括数据存储、数据可视化、数据计算等功能。
3、路况数据需包含以下信息:道路ID、道路长度、道路等级、道路名称、道路限速、道路行驶方向、车道数、路况时间戳、路况指数、运行速度、采集车辆样本量等。
4、2019年7月30日前开始提供数据存储计算云模块。
5、验收要求:通过甲方功能检验、数据质量检验。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1. 拟定供应商是唯一可在项目要求时限内,提供满足项目分析要求的数据。
2. 拟定供应商可提供所需路况数据和相应地图服务,数据云模块功能可满足项目分析要求。
3.拟定供应商项目合作积累,形成项目开发的平台基础。
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第一种情形的规定,即: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供应商名称: 北京世纪高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与永丰路交汇口东南四维图新大厦A座2层
五、其它补充事宜
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表详见附件。
公示期限:本项目公示期为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7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19年6月17日16:00(北京时间)之前以实名书面形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馈。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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