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小协镇人民政府消防设施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6-10 04:41:00
  • 磋商公告
  • 竞争性磋商
  • SDGP370982201902000129
  • 山东省
  • 行政机关
  • 赵凯
  • 新泰市小协镇人民政府
  • 05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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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泰市小协镇人民政府消防设施建设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新泰市小协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泰市小协镇光明大街(新泰市小协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0538-7******(新泰市小协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腾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县(区)青云向阳路综合楼幢1号        联系方式:0538-5******二、采购项目名称:新泰市小协镇人民政府消防设施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201902000129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货物服务名称 数量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A 新泰市小协镇人民政府消防设施建设工程采购项目  1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人员条件: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注册建造师信用管理办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4、其他要求:①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造价)员)在本单位任职的岗位资格证书(岗位资格证书上标明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②专职安全员(每标段应配备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本单位任职的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C证)(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上标明的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③根据《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凡被公布为失信责任主体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④投标人须未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注:具体资格要求条件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48.520000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9年6月11日8时30分至2019年6月17日16时3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及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aggzyjy.com.cn)两个网站分别进行会员注册并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时选择“用户名登录”,已办理的供应商须选择“证书Key登录”;已完成会员注册的供应商或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在网员信息填写时如果没有勾选“供应商”,须到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分中心现场添加“供应商”后才能进行网上报名(已办理CA证书的供应商须现场携带CA证书才能添加)。        3.方式:网上报名成功后,供应商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根据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要求网上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请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政府采购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单位常见问题解答》等资料,参照资料操作。                4.售价:采购文件售价450元,开标时随投标文件一同现场缴纳给代理机构,售后不退。不支付采购文件费用的,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四、公告期限:2019年6月11日 至 2019年6月13日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6月26日8时30分至2019年6月2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第三开标室(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6月26日9时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泰分中心第三开标室(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凯        联系方式:0538-5******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磋商文件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磋商文件\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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