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9年龙泉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净化设备及药剂费采购项目的招标需求及供应资格要求意见征询其它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受龙泉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关于2019年龙泉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净化设备及药剂费采购项目的招标需求及供应资格要求意见征询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关于2019年龙泉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净化设备及药剂费采购项目的招标需求及供应资格要求意见征询
项目编号:ZXCGZB2019-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金
项目联系电话:0578-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龙泉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龙泉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吴芬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金0578-7******
代理机构地址: 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关于2019年龙泉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净化设备及药剂费采购项目的招标需求及供应资格要求意见征询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受龙泉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近期将对2019年龙泉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净化设备及药剂费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招标需求及供应资格要求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 意见征询编号:ZXCGZB2019-006;采购预算资金:***万元
- 征求意见范围: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1)就同一采购项目向供应商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求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4)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
(5)对供应商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审标准;
(6)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
(7)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8)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2、提供更利于项目实施的采购建议;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1、招标技术规格及设备清单与评审办法: 请下载招标需求、评审办法
2、资质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附件信息
招标需求、评审办法、合同条款
龙泉市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龙 泉 市 招 投 标 中 心
2019年6月10日
二、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7日 17: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