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吉利区清庄村建筑垃圾清运工程(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点击下载]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就洛阳市吉利区清庄村建筑垃圾清运工程(二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洛阳市吉利区清庄村建筑垃圾清运工程(二次)
二、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9-05-02
采购编号:HNWXLY(2019)0508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洛阳市吉利区清庄村居民房屋已完成拆迁工作,目前建筑垃圾堆放于拆迁村内,现需对清庄村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外运,建筑垃圾总量230648.38 m³。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采购信息公告日期:2019年6月3日
六、谈判评审时间及地点:2019年6月10日9时30分,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七、谈判小组名单:黄晓利(组长)、胡云杰、周翔宇
八、成交人名称和地址:
成交名称:洛阳吉东建筑垃圾清运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吉利区艺景园小区6号楼2单元104室
九、成交金额:***元
十、公告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十一、公告日:2019年6月10日
十二、本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三、公告日即为中标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2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中标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十四、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参照吉利区区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固定费用)支付标准计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为 8500元。
十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吉利区河阳路855号
联 系 人:权先生
联系电话:0379-66******
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学子街东方今典天汇中心707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9-80******/65******
附件: 洛阳市吉利区清庄村建筑垃圾清运工程谈判文件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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