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一体化智能档案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19-06-10 04:37:00
\n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3日09时00分
项目名称: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一体化智能档案库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5****020043
项目联系人:樊兴国、程健
项目联系电话:1660****298
采购人: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151****0775
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660****298
预算金额:***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7月03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6-1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6-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六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的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主要核心产品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一个标段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同时需提交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留存:(以下证件如处于年检、补证、换发中不能出示原件,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字迹不清、资料不全、章印不清不予受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基本条件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如未能提供原件需提供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件);(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不少于一个月)完税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明原件;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开户行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承诺书”(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最终资格是否合格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评审时确定。\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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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一体化智能档案库建设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5****020043
项目联系人:樊兴国、程健
项目联系电话:1660****298
采购人:邯郸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人地址:邯郸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151****0775
代理机构:山东正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660****298
预算金额:***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7月03日09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6-1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6-1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六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的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主要核心产品内容);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一个标段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技术规范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同时需提交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一套留存:(以下证件如处于年检、补证、换发中不能出示原件,投标人须出示该证件颁发部门或相应主管部门有效证明原件;字迹不清、资料不全、章印不清不予受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人基本条件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如未能提供原件需提供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件);(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不少于一个月)完税凭证和社保缴纳证明(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出具承诺函(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报名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明原件;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加盖开户行公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承诺书”(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备注: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最终资格是否合格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评审时确定。\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