淇县公共交通充电系统建设(场站监控)项目结果公告

2019-06-10 03:52:00
  • 成交公告
  • 公开招标
  • 河南省
  • 行政机关
  • 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预算***万元
  • 淇县交通运输局
  • 1****** 0392-722****
\n

项目名称:淇县公共交通充电系统建设(场站监控)项目 

招标编号:QXCG-2019-1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采购预算:***元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

质量要求:合格。

采 购 人:淇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淇县红旗路58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张先生1393****512

采购代理机构:高达建设管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华夏北路与桐花巷交叉口

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女士 1335****626

邮箱:15******17@qq.com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淇县人民政府公共采购办

联系人(联系电话): 黄先生 0392-722****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淇县公共交通充电系统建设场站监控设备的采购与安装。(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清单)

分包情况:不分包。

评审结果:

成交供应商:鹤壁市恒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华山路 432 号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伍万零柒佰元整(小写)1******.00元

评审时间:2019年6月6日9时50分(北京时间)

评审地点:淇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评标室

评审小组成员:段桂芳、周和平、杨秀娥、焦建玉、张卫中 

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2011]534 号文件所规定收费标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2、本项目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淇县)》。

3、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为受理时间。逾期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感谢!

公示日期:2019年6月10日

\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