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区既有建筑能效提升(一期)治理工程项目变更公告

2019-06-10 02:45:00
  • 澄清/更正
  • 公开招标
  • 山西省
  • 行政机关
  •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赵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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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洛阳市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委托,对老城区既有建筑能效提升(一期)治理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已于2019年06月06日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发布变更公告。

一、原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老城区既有建筑能效提升(一期)治理工程项目

采购编号:洛老招标采购-2019-8

招标代理编号:TLZB-G-2019-240

二、原招标项目公告日期:2019年06月10日至2019年06月14日

三、变更信息:

以洛阳市建设工程评分办法为基准,现将原招标文件中:“5.4.评审规则中,三、综合(信用)标:10分”变更为:

“三、综合(信用)标:10分

(一)投标人和项目经理:6分

1、 企业业绩:3分

投标人获得国家级质量奖、安全(文明施工)奖、投标先进单位奖项之一的得3分;获得省级质量奖、安全(文明施工)奖、投标先进单位奖项之一的得2分;获得市级质量奖、安全(文明施工)奖、投标先进单位奖项的得1分。

2、 投标项目经理业绩:3分

投标项目经理获得国家级质量奖、安全(文明施工)奖、优秀项目经理奖项之一的得3分;获得省级质量奖、安全(文明施工)奖、优秀项目经理奖项之一的得2分;获得市级质量奖、安全(文明施工)奖、优秀项目经理奖项之一的得1分。

3、 业绩证书使用年限(以证书盖章日期和开标日期为准):国家级三年内使用有效,省级二年内使用有效,市级一年内使用有效。

4、 证书不累计,不重复计分,以最高证书加分为准。

5、 所有证书必须是同类工程(市政)的,且必须提供证书原件和发证机关下发的文件原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无效。

6、 企业业绩、投标项目经理业绩分别只交一本证书,由投标人自行决定,并各自填写《投标单位递交奖励证书登记表》,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递交证书。

7、 所有证书均指由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人民政府、省发改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洛阳市人民政府、洛阳市发改委、洛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或以上部门委托的各行业协会所颁证书可加分,其它一律不加分。”

原招标公告的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变更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0379-63****** 

地  址:老城区状元红路与经八路交叉口

代理机构: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电  话:0379-60******

地  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六合国际A座12楼1311室

邮箱:hntianlong2017@126.com                         

河南省天隆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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