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宁德市公交公司职工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06 07:04: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FJTHND-3720190520
  • 福建省
  • 其他
  •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 章女士
  • 预算***万元
  • 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 0593-2****** 0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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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德市公交公司职工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德市公交公司职工食堂经营权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FJTHND-37201905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德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万安西路公交总站

联系方式:冯女士059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女士0593-2******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12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品目号

服务名称

承包期限

承包价

(元)/年

职工食堂

面积

主要服务要求

1

1-1

宁德市公交公司职工食堂经营权承包

3年

***

410平方米

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投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采购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3)投标人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投标人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格式自拟),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3、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依法缴纳税收: 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4、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打印件(或截图);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报价,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06日 08:00 至 2019年06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投标文件或电子版投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5}43号)。(4)其他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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