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宾阳县2019年预算绩效评价服务采购(NNZC2019-C3-00056-WDMN)成交结果公告

2019-06-06 05:53:00
  • 成交公告
  • 单一来源
  • NNZC2019-C3-00056-WDMN)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行政机关
  • 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陆工
  • 中标***万元
  • 宾阳县财政局
\n

  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宾阳县财政局的委托,就“宾阳县2019年预算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9-C3-00056-WDMN)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成交结果如下: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NNZC2019-C3-00056-WDMN

项目名称:宾阳县2019年预算绩效评价服务采购

项目联系人:详见公告正文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宾阳县财政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三、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四、成交信息

招标文件编号:NNZC2019-C3-00056-WDMN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9年05月24日

成交日期:2019年06月06日

总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成交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详见公告正文

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及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翠美、赵丽明、黄惠敏

 

五、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公告正文

 

六、成交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七、其它补充事宜

 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宾阳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9年6月5日就宾阳县2019年预算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宾阳县2019年预算绩效评价服务采购(项目编号:NNZC2019-C3-00056-WDMN)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宾阳县2019年预算绩效评价服务1项。

提交服务成果时间: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7月30日,并在2019年7月30日前递交宾阳县财政预算管理绩效评价总报告,提供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1年的质保期。

    三、采购公告媒体及日期: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nanning.gov.cn(南宁市政府采购网)、www.nnggzy.org.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2019年5月24日

    四、磋商日期:2019年6月5日

     评审地点: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宾阳县宾州镇商贸城金城路66号)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何翠美、赵丽明、黄惠敏

五、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州市中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珠海区135号中山大学南校区园西区705号中大科技园B座912房

    3.成交金额:肆拾陆万捌仟元整(¥***.00)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价(元)

宾阳县2019年预算绩效评价服务采购

1项

***.00

服务要求

一、自提交服务成果并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年。

二、售后服务及其他要求

1、中标人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 电话咨询

中标人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2 现场响应

采购人遇到使用或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中标人应在1个工作日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到达现场后2小时内排除问题,恢复正常使用。

2、质保期外服务要求

2.1 质量保证期过后,中标人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上门服务。

2.2 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中标人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中标人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其他要求

▲(1)报价必须含以下部分,包括:一次性完成本标的所有费用,含人员培训、调研差旅费、专家咨询费、绩效目标设计和专家评审费、绩效目标评审和数据现场采集费、绩效评价报告撰写与专家审核费、小型会议和研讨会费、税费及其他与服务相关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合同约定外的任何费用。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宾阳县财政局

      地址:南宁市宾阳县临浦街117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滕恩恩;联系电话:0771-8******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仙葫大道西184号B区2号楼

     项目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771-5******

3.监督部门: 宾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电话:0771-8******

七、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总收费金额:捌仟元整(¥8000.00)。

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执行的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桂价费〔2015〕32号)相关文件收费规定,向成交人收取。

    八、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托代理机构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万盯卯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6日

 

\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