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财政预算单位车辆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9-06-06 0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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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王海丽
  •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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玮元-A2019129寻甸县财政预算单位车辆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寻甸县财政预算单位车辆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和完成该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寻甸县财政预算单位车辆服务供应商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玮元-A2019129

2.3招标范围见下表:

包号

序号

采购项目

品目代码

备注

A

1

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

C050301

指乘用车的维修和保养服务

B

2

车辆加油服务

C050302

指乘用车的加油服务

C

3

机动车保险服务

C15040201

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服务和机动车车辆保险服务等

 

2.3以上述包段采购商品目录以内、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低于20万元(不含20万元)的车辆维修、加油、保险服务,实施协议采购。

2.4服务投标人入围数量:各包段综合得分60分(含60分)以上的投标人均入围。

2.5服务对象: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所辖财政预算单位;

2.6入围投标人视为具备采购项目的服务资格,单项合同金额由各采购单位的实际需求量决定。

2.7服务期限:一年(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若因采购人政策变化等不可预见因素,采购人可不再向入围投标人采购服务或另行组织采购,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8服务期限:与各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之日起3个日历天内完成。

2.9合同付款方式:签订供货合同时另行商定。

2.10本项目在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后,采购人可视情况对入围投标人的经营状况、经营规模及经营地点作实地考查,若发现供应商有弄虚作假骗取入围的行为,采购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协议服务入围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等证明文件;

3.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本地化售后服务能力,售后服务机构完备。

3.3投标人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书的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响应文件中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3.6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3.7各包段特殊服务需求如下:

3.7.1 A包供应商应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汽车维修经营备案,在昆明市辖区境内有固定的修理厂。

3.7.2 B包若投标供应商为油品的生产单位的,则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相关生产油品的特许经营证;如投标供应商为油品的销售服务单位,则投标供应商须具有销售油品的特许经营批准证书,且须提供油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者与油品生产厂家签订的长期销售合作协议等其油品来源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投标供应商须在寻甸县境内有所控股的加油站(点),且所有的控股的加油站(点)须具有履行合同和服务承诺所必需的人员、场地和相关设施及防火安全符合国家加油站管理标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必须持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7.3 C包供应商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车辆保险业务的财产保险公司,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在云南设有分公司的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隶属的分公司(每个保险公司总公司只能授权一个分公司参加);

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健全,须在寻甸县设置专门机构,具备对出险车辆快速查勘现场的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6 10日至2019 6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  00分至 11 30分,下午 14 30分至 17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寻甸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寻甸县凤梧路63号金世纪大厦)报名,报名时请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上述报名资料不能同时提交的供应商,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4.2招标文件售价 200 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9 06 27  09  30 分,地点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2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7、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2019 6 10日至2019 6  18 日。

8、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   

投诉电话:62******

采 购 人: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寻甸县仁德镇

联 系 人:梁老师

联系电话:0871-62******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

联 系 人:王海丽、热建

电    话:(0871)65******                      

传    真:(0871)63378729

QQ邮箱:254589921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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