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寿县县城人民路以南交通道路标线工程

2019-06-06 11:25:00
  • 澄清/更正
  • 公开招标
  • HB2019064510020005
  • 河北省
  • 行政机关
  • 河北岑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王刚
  • 预算***万元
  • 灵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 1383****849
\n 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8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灵寿县城人民路以南交通道路标线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906****020005
项目联系人:王刚、籍云鹏
项目联系电话:1773****752
采购人:灵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石家庄市灵寿县正南南大街8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383****849
代理机构:河北岑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中山东路18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8******
预算金额:***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9年06月18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9-06-06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9-06-1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且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交通设施类);(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存在不良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仍在处罚期内或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予受理);(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自拟)(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5)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开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上要求的资料,报名时须携带原件到场,并提供加盖报名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1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1、外省企业投标的需落实各项要求;2、涉及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报名时所留邮箱发布。各投标人领取文件后请随时关注邮箱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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