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凤凰街道 2019-2020年度违法建(构)筑物拆除采购项目更正/变更公告

2019-06-06 10:50:00
  • 澄清/更正
  • 询价
  • 广东省
  • 行政机关
  • 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柯颖
  •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
  • 02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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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于2019年05月21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凤凰街道 2019-2020年度违法建(构)筑物拆除采购项目(440106-201905-102436-0003)(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因项目实际情况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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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文件中服务评价3点拟派本项目技术人员情况中,注:以上人员不得累加,须提供人员职称证或岗位证等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在2019年2-4月为其购买的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复印件,不提供、提供不全或专家无法认定的不得分。”修改为“注:以上人员不得累加,须提供人员职称证或岗位证等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在2019年2-4月为其购买的加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复印件,不提供、提供不全或专家无法认定的不得分。说明:配置优于以上要求是指在满足以上配置的情况下,额外投入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等技术人员即为优于

  2. 招标文件中服务评价“第2点拟投入本项目机械设备情况”中,“注:自有设备的需提供自购发票凭证复印件;租赁设备的需提供双方签署的合同复印件;运输汽车车辆需提供行驶证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修改为注:自有设备的需提供自购发票凭证复印件;租赁设备的需提供双方签署的合同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3. 招标文件中商务评价“第1点财务情况”中“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6-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连续三年盈利:5分,两年盈利:3分,一年盈利:1分。若不提供财务报告得0分。(注: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在2016年后成立视为之前年限经营状况盈利。)修改投标人提供的2016-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一年得1分,两年得3分,三年得5分。不提供财务报告得0分。(注: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在2016年后成立视为之前年限已提供。)

  4. 招标文件中商务评价“第2点同类项目业绩”中“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经公开招标的建(构)筑物拆除、拆违项目,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注: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网上截图页,原件备查,不能提供原件核查的该项不得分。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计算。”修改“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承接的经公开招标的建(构)筑物拆除、拆违项目,每提供一项得2分,最高得10分。注: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网上截图页,原件备查,不能提供原件核查的该项不得分。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计算。(说明:同类拆除、拆违项目指在项目内容中包含拆违或拆除内容,都认定为同类项目业绩,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应能够体现具有对应的项目内容)”

五、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北京时间)2019年6月24日上午09:30:00

其余按原招标文件要求不变。

招标文件涉及上述内容的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06240930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程先生联系电话:020-8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卢先生 联系电话:020-87******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81号之三2104、2105房
联系人:程俊宇联系电话:020-83******
传真:020-83******邮编:510000
(三)采购人: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凤凰街道办事处地址:广汕公路华美路中段
联系人:柯颖联系电话:020-87******
传真:020-87******邮编:510520

特此公告。

 

发布人:广州市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06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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