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纪委综合派驻纪检组和县委巡察办业务用房维修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陇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国共产党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陇县纪委综合派驻纪检组和县委巡察办业务用房维修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陇县纪委综合派驻纪检组和县委巡察办业务用房维修改造
二、采购项目编号:LXCG2019-02
三、采购人名称: 中国共产党陇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地址:陇县城关镇东大街
联系人:朱一强
电话:0917-4******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城关镇北坡东路6号
联系人:李占川
电话:4******
传真:0917-4******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陇县纪委综合派驻纪检组和县委巡察办业务用房维修改造1,115平方米
项目概况: 项目预算***万元,拟采购办公用房维修改造111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楼内墙体粉刷,改造地面、电力及通讯线路、门窗、供热管道、卫生间、外墙立面等。计划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用途: 改造维修办公用房
采购预算: ***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⑴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⑵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人授权函及法人授权人身份证。2.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以及供应商缴存社保资金凭证,项目经理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少于施工天数的80%。3.须提供公司成立以来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诚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2)。4.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相关规定,本项目需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发展、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19-06-06 08:00:00至2019-06-14 18: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持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免费领取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06-18 14:0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三迪佩斯精品酒店(陈仓大道行政中心东200米)二楼会议室
3、开标时间:2019-06-18 14:0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三迪佩斯精品酒店二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4******
2、开户名称: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3、开户银行:陇县农村商业银行北坡分理处
4、账 号:27******01201000000553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陇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