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一区封场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2019-06-05 04:38:00
\n 一、采购人:平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址:平原县琵琶湾东路(平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方式:0534-8******(平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瀚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县(区)湖滨北路40号 联系方式:1886****68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平原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一区封场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9******89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6月3日 四、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1、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原投标人拟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施、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变更为:
1、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施、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五、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申奥 联系方式:1886****688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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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填埋一区封场项目(二次)更正公告
1、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原投标人拟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施、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1、投标人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投标人拟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提供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为未担任其他在建、在施、中标、预中标等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