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望城区税务局机关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望城区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望城区税务局机关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望城区税务局机关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NXXZG2019-99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艳、段得前、陈永骏
项目联系电话:0731-8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望城区税务局
地址:长沙市望城区高塘岭大道北88号
联系方式:任先煌 0731-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康艳、段得前、陈永骏 0731-84******
代理机构地址: 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望城区税务局机关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2. 服务期限:三年(中标后先签一年合同,待一年服务考核合格后再签第二年合同,以此类推)。
3. 项目基本概况: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望城区税务局为简化人力资源事务流程,降低管理成本,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实行劳务派遣。
4.预算金额及分包要求:
包一(后勤人员41名):224.20万元/年,其中:劳务派遣服务费3.936万元/年,其他费用为220.26万元/年(包括代发工资、代缴社保及公积金、代发加班、节日费、绩效工资等,该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包二(办税员45名):388.43万元/年,其中:劳务派遣服务费4.32万元/年,其他费用为384.11万元/年(包括代发工资、代缴社保及公积金、代发加班、节日费、绩效工资等,该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用)。
分包及相关要求:本项目分成二个包,投标人只可就本采购项目上述分包中的任意一个分包投标,但包为不可拆的最基本的单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即: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 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04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原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会议区)
七、其它补充事宜
1.设定的最高限价(人民币):包一:224.20万元/年;包二:388.43万元/年。
2.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9年 6 月 4 日至2019年 6 月 12 日。
3.公告发布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3.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