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生活垃圾站和太平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6-04 05:31:00
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生活垃圾站和太平间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山东省肿瘤防治研究院生活垃圾站和太平间工程施工 | 1 | 1、供应商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3、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拟派项目经理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5、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须登录“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sdgp2014/regist/supplier.jsp)完成网上报名才视为正式报名。6、供应商以本文件规定的方式按时足额交纳报价保证金。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8、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供应商应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自行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报名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9、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9.1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9.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9.3资质证书;9.4拟派项目经理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9.5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原件经核对后退还,留存1份加盖公章复印件,供应商将全部证明材料复印件统一采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一册,并加盖单位公章。 | 190.000000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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