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云县环境保护局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06-04 05:21:00
庆云县环境保护局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 A | 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 | 1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由代理机构对供应商至报价截止时间信用情况进行三网查询,查询结果交由磋商小组认定);3、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000000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