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鹤大街与九州路等7个道路路口拓宽渠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兴鹤大街与九州路等7个道路路口拓宽渠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ZB-2019-07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鹤大街与九州路等7个道路路口拓宽渠化改造工程已由淇滨发改【2019】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资金已落实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兴鹤大街与九州路等7个道路路口拓宽渠化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SGZB-2019-073;
2.3建设地点:鹤壁市淇滨区境内;
2.4招标内容:对兴鹤大街与九州路、兴鹤大街与黄河路、兴鹤大街与淮河路、黄山路与九州路、黄山路与黄河路、黄山路与淮河路、黄山路与鹤煤大道等7个道路路口拓宽渠化改造工程进行设计施工一体化公开招标;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总投资:约1100万元;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方式及范围:本招标项目为设计与施工总承包项目;
其中设计部分:兴鹤大街与九州路等7个道路路口拓宽渠化改造工程项目总平面图规划设计(含竖向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图纸审查)。设计内容包括建设内容以及甲方要求的其他设计内容。
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经审图机构同意通过后的设计施工图和招标文件中的兴鹤大街与九州路等7个道路路口拓宽渠化改造工程全部工程施工任务。
2.9工期:30日历天;
2.10质量要求:
2.10.1设计质量: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10.2工程质量:工程质量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设计、施工资格要求
3.1.1 设计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设计的能力;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1.2 施工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承担过类似(市政工程)项目;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技术负责人:需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 财务要求:提供企业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16年度-2018年度,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成立年度来连续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 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结果(提供网站查询信息截图,并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 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及其他须由双方签字盖章外,招标文件费及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3.4.2 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4.3 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2、3.3项要求,联合体各方资格应满足3.1项要求。
3.4.4 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投标截止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期2019年6月4日至2019年6月12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鹤壁市)网站附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4.3本次招标项目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招标人均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鹤壁市)(http://ggzy.hebi.gov.cn/)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潜在投标人确认,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公告为准,因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查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25日 9 时 30分,地点为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258号) 三楼第三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管理处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392-3******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华山路与黎阳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招标代理:河南金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932-3******
地 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西段百合商务A座三楼
八.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线索举报电话: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0392-3******
鹤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0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