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违建拆除单位入围公开招标公告

2019-06-04 04:48:00
  • 公开招标公告
  • 公开招标
  • GZ公2019-037
  • 黑龙江省
  • 行政机关
  • 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张女士
  • 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0451-87****** 0451-88******

  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违建拆除单位入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9年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违建拆除单位入围

项目编号:GZ公2019-03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8******-60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哈尔滨平房区友协东三道街副7-35号

联系方式:冯先生0451-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0451-88******-603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2019年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违建拆除单位入围

招标公告

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2019年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违建拆除单位入围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9年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违建拆除单位入围

二、项目编号:GZ公2019-037

三、招标内容:入围建拆除单位2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内完工。

五、项目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行政管辖区域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中标后须按照《哈尔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要求拉运房屋拆除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三年内没有出现过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并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企业现有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能够满足该拆除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2016年5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5、本次招标要求授权委托人是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原件及复印件,开标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供应商,将严格按规定处理。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提供材料进行核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八、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5日至2019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到到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6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pub.ccgp.gov.cn),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尔滨市平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址:哈尔滨平房区友协东三道街副7-35号

联系人:冯先生

联系方式: 0451-8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451-88******-603

日期:2019年6月5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中标后须按照《哈尔滨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要求拉运房屋拆除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三年内没有出现过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并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企业现有注册建造师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能够满足该拆除工程项目管理要求。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二级以上建造师资格并未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2016年5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4、与采购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5、本次招标要求授权委托人是企业在职员工,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原件及复印件,开标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8、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供应商,将严格按规定处理。投标人应配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其提供材料进行核实,如有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05日 08:30 至 2019年06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

招标文件售价:¥5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广招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外区南十四道街37号)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内完工。

项目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行政管辖区域

质量要求:合格。